求关于李斯和韩非的故事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3 09:24:59
求关于李斯和韩非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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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关于李斯和韩非的故事
李斯,战国时楚国上蔡人,是著名思想家荀卿的弟子.后辅助秦始皇统一中国,官至丞相,为秦始皇定郡县之制,下令焚书坑儒,以小篆为标准统一文字.秦始皇死后,李斯听从赵高阴谋,矫诏杀太子扶苏,立胡亥.秦二世继位后,赵高专权,污蔑李斯谋反,李斯被腰斩于咸阳,夷灭三族.
李斯,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县)人,是秦代著名政治家, 在我国历史上声名显赫,功绩卓著.他年轻时当过小穷,后拜荀子为师,学习帝王之术、治国之道.学业完成以后,他分析了当时的形势,认为“楚国不足事,而六国皆弱”,唯有秦国具备统一 天下,创立帝业的条件,于是他决定到秦国去施展自己的才能与抱负.
公元前247年,李斯来到秦国,先在秦相吕不韦手下做门客, 取得吕的信任后,当上了秦王政(赢政,即秦始皇)的近侍.李 斯利用经常接近秦王的机会,给秦王上了《论统一书》,劝说秦王抓紧“万世之一时”的良机,“灭诸侯成帝业”,实现“天下一统”. 秦王政欣然接受了李斯的建议,先任命他为长史,后又拜为客卿, 命其制定吞并六国,统一天下的策略和部署.
公元前237年,秦国宗室贵族借口韩国水工郑国在秦搞间谍活动事件,即利用修水利工程(郑国渠)消弱秦国国力,要求秦王下令驱逐六国客卿,李斯也在被逐之列.李斯在被逐离秦途中,写了《谏逐客书》,劝秦王收回成命.他在《谏逐客书》中,列举大量历史事实,说明客卿辅秦之功,力陈逐客之失,劝秦王为成就统一大业,要不讲国别,不分地域,广集 人才.秦王看了《谈逐客书》深受感动,立即取消了逐客令,并恢复了李斯的官职,不久又提升了他当廷尉.《谅逐客书》不仅是具 有重要价值的历史文献,而且也是一篇胎炙人口的代秀文章.鲁迅先生曾说:“秦之文章,李斯一人而已.”
李斯重新受到秦王政的重用后,他以卓越的政治才能和远见, 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佐助秦王政制定了吞并六国,实现统一的 策略和部署,并努力组织实施.结果仅仅用了十年的时间,就先后灭了六国,于公元前221年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 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国家,第一次完成了统一大业. 秦朝建立以后,李斯升任丞相.他继续辅佐秦始皇,在巩固秦朝政权,维护国家统一,促进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等方面屡建奇 功.他建议秦始皇废除了造成诸侯分裂割据、长期混战的分封制, 实行郡县制.把全国分为36郡(后增加到41郡),郡下设县、乡,归中央直接统辖,宫吏由中央任免.在中央设三分、九卿,分职 国家大事.这一整套封建中央集权制度,从根本上铲除了诸侯王 国分裂割据的祸根,对巩固国家统一,促进社会发展起了积极作用.所以,这一制度在秦以后的封建社会里一直沿用了近两千年. 秦统一后,由于过去各诸侯国长期分裂割据,语言、文字有很大差异, 对于国家的统一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极端不利.李斯及对地向秦始皇提出了统一文字的建议,并亲自主持这一工作, 他以秦国文字为基础,废除异体字,简化字形,整理部首,形成 了笔画比较简单、形体较为规范,而且便于书写的小篆(也称秦篆和斯篆),作为标准文字.他还亲自用小篆书写了一部《仓颉篇》, 作为范本,推行全国.小篆的出现是汉字发展史上的一大进步. 鲁迅先生说,李斯在我国文学史上是有“殊勋”的.今人遗憾的是,斯手书已汛大多散失.现在,中国历史博物馆还收藏有李斯亲书 的琅玡刻石,山东泰山岱庙现存有李斯篆书的秦二世诏书刻石的 残片,这些刻石虽己严重残损,但它是我国已发现的最早文字刻石,实为稀世珍宝.李斯还在统一法律、货币、度量衡和车轨等方面付出了巨大 努力做出了重大贡献.
此外,人们所熟知的“焚书坑儒,也是李斯建议为打击儒生以古非今、诽谤朝政的倒行逆施,为巩固中央集权所采取的非常 措施.这有当时历史条件下,不无积极作用,但它毕竟是我国文 化史上的一次大浩劫,对我国秦以前文化典籍的破坏是极其严重的.
公元前210年,秦始皇死后,李斯为保全自己的既得利益, 附和赵高伪造遗诏,立少子胡亥为帝,赵高篡权后又施展阴谋, 诬陷李斯“谋反”,将其处以五种酷刑:黥刑(在脸上刺字)、劓刑(割掉鼻子)、断舌、砍趾后腰斩于市,并夷灭三族.
李斯的一生,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实践着法家思想的.他重新受到秦王赢政的重用后,以卓越的政治才能和远见,辅助秦王完成了统一六国的大业,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秦朝建立以后,李斯升任丞相.他继续辅佐秦始皇,在巩固秦朝政权,维护国家统一,促进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建议秦始皇废除分封制, 实行郡县制.又提出了统一文字的建议,之后又在统一法律、货币、度量衡和车轨等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这些措施,都是以法家的加强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为指导的.李斯在他生平的后期,虽然将法家的思想推向了极端化,但是他仅仅是一个提出者,而不是一个完全的执行者.并且,此时的李斯,已经彻底兑变,他写《督责书》,很大的原因是为“阿二世意,欲求容”,此时的李斯,已经没有了“以法治国”的志向.他已经不再代表法家了.因此,李斯后期的思想是否应该归入法家的体系,是值得商榷的.因此,李斯归根到底还是一个法家的最完全的执行者.
韩非(约前280-前233),是韩国的贵族,“喜刑名法术之学”,后世称他为韩非子.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弟子.当时韩国很弱,常受邻国的欺凌,他多次向韩王提出富强的计策,但未被韩王采纳.韩非写了《孤愤》《五蠹》等一系列文章,这些作品后来集为《韩非子》一书.秦王嬴政读了韩非的文章,极为赞赏.公元前234年,韩非作为韩国的使臣来到秦国,上书秦王,劝其先伐赵而缓伐韩.李斯妒忌韩非的才能,与姚贾一道进谗加以陷害,韩非被迫服毒自杀.
韩非注意研究历史,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还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因此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 ž 五蠹》),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他的历史观,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 ž 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 ž 人主》).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 ž 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 ž 显学》).韩非还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 ž 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 ž 五蠹》).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 ž 有度》).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