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第十回和第十一回、概括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8 07:29:37
水浒传第十回和第十一回、概括

水浒传第十回和第十一回、概括
水浒传第十回和第十一回、概括

水浒传第十回和第十一回、概括
第十回 朱贵水亭施号箭 林冲雪夜上梁山 这一回写林冲投靠梁山泊的经过,并引出杨志的故事来.林冲在山神庙杀了人,逃到柴进庄上,其实是最最保险安全的地方.他有世袭王爷的身份,家里还有丹书铁券,谁敢到他府上搜捕逃犯?柴进如果真想保护他,应该并不困难.关键的问题,不是官府搜捕得紧,而是施耐庵要赶紧把林冲送到水泊梁山去,不然,等后文晁盖等人上山,可就没有人来帮他们“火并王伦”了.林冲自从杀人之后,“顺民性格”略有转变.最大的转变,还是人性由“向善”到“向恶”的转变.一个人,如果思想上有坚定的“向善”原则,哪怕饿死或自杀,是绝不会去“滥杀无辜”的.这是一条道德底线.仅仅为了取得做强盗的资格,就要杀一个无辜的人,这样的条件,有良心的人都不会答应.实际上,林冲答应柴进到梁山去入伙儿,就已经把这个原则放弃了.因为他十分明白:今后当了强盗,要靠打劫为生;也就是说,为了自己能够活命,就要让别人无法活命.这是做强盗的活命哲学,任何一个强盗都无法避免.世界上没有一个不敢杀人的强盗.正因为如此,所以当王伦提出要他去取一个“投名状”回来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从现在开始,林冲已经不是好人,而是歹徒了.梁山泊水域宽阔,地势险恶,已经聚集了七百名喽啰,为首的却是一个不怎么会武艺的“白衣秀士”,这本身就有点儿匪夷所思.难道这七百个喽啰和小头目中,就没有一两个会点儿功夫的?自古为相为帅者,不一定博古通今、武艺出众.关键的一条,是善于发掘人材、使用人材.如果是“武大郎开店”,比他高的人都不用,这家店永远不会发达.王伦书生出身,武艺不强,如果不是心胸偏窄,而是胸襟豁达,能够容人、善于用人,即便他日宋江等人上山,也还是有他一席之地的,何至于发生火并事件?看起来,梁山上实行的也是“一长负责制”,什么事情,都是“一把手”说了算.如果当时的强盗山也实行*投票制度,四个头领中已经有三个表示同意林冲入伙儿了,王伦再不愿意,又有什么办法?林冲上山的时候,大雪纷飞,天寒地冻,位置在山东的梁山泊居然不结冰,还能坐船过去,而且从来没冻过一次,难道是一个天然的“不冻港”?真是天大的奇迹呀!关于柴进的诨名叫“小旋风”,而李逵的诨名叫“黑旋风”,金圣叹老先生有这样一段论述:旋风者,恶风也.其势盘旋,自地而起,初则扬灰聚土,渐至奔沙走石,天地为昏,人兽骇窜,故谓之旋.旋音去声,言其能旋恶物聚于一处故也.水泊之有众人也,则自林冲始也,而旋林冲入水泊,则柴进之力也.名柴进曰“旋风”者,恶之之辞也.然而又系之以“小”,何也?夫柴进之于水泊,其犹青萍之末矣,积而至于李逵亦入水泊,而上下尚有定位,日月尚有光明乎耶?故甚恶之,而加之以“黑”焉.夫视“黑”,则柴进为“小”矣,此“小旋风”之所以名也.李生曰:“尝笑天下忌才之人,狗也不值.彼既有了才了,忌他何益?且他岂终为你忌了,适以杀其躯而已矣.何也?有才者定是恩怨分明,既可明珠报德,亦能匕首杀仇.你若不信,王伦便是样子.”王望如曰:盗贼傍水依山,附近有奸细,城市有线索,故捕盗莫先乎清源.柴大官人,其线索也;朱贵,其奸细也.柴进拥陶朱之富,何事不可安享,乃为绿林通声气,为囚徒作津筏,真有盗心者耶?又曰:林冲杀三人,众庄客缚送庄主,恰好便遇柴进;画影图形,遍地缉捕,不为把守关隘所获,恰好又遇柴进.汲引梁山,坠身狗窦,实由高家为儿夺妻俅,陆谦为主杀友,数穷理极,情有可原,较杀人放火走水浒者不同.第十一回 梁山泊林冲落草 汴京城杨志卖刀 杨志这个人物,是《大宋宣和遗事》中故事比较多的.“杨志卖刀”这个回目,也是《大宋宣和遗事》中原来就有的.故事却略有不同:原文不长,不妨全引:先是朱勔(miǎn免)运花石纲时分,差着杨志、李进义、林冲、王雄,花荣、柴进、张青、徐宁、李应、穆横、关胜、孙立十二人为指使,前往太湖等处,押人夫搬运花石.那十二人领了文字,结义为兄弟,誓有灾厄,各相救援.李进义等十名,运花石已到京城;只有杨志在颍州①等候孙立不来,在彼处雪阻.……那杨志为等孙立不来,又值雪天,旅涂贫困,缺少果足,未免将一口宝刀出市货卖.终日价无人商量.行至日哺,遇一个恶少后生要卖宝刀,两个交口厮争,那后生被杨志挥刀一斫,只见颈随刀落.杨志上了枷,取了招状,送狱推勘.结案申奏文字回来,太守判道:“杨志事体虽大,情实可悯.将杨志诰劄出身尽行烧毁,配卫州①军城.”断罢,差两人防送往卫州交管.正行次,撞着一汉,高叫:“杨指使!”杨志抬头一觑,却认得孙立指使.孙立惊怪:“哥,怎恁地犯罪?”杨志把那卖刀杀人的事,一一说与孙立.道罢,各人自去.那孙立心中思忖:“杨志因等候我了,犯着这罪.当初结义之时,誓在厄难相救.”只得星夜奔归京师,报与李进义等知道杨志犯罪因由.这李进义同孙立商议,兄弟十一人往黄河岸上,等待杨志过来,将防送军人杀了,同往太行山落草为寇去也.这里有好几个地方和《水浒传》不同.第一,《水浒传》押运花石纲的是十个人,这里说是十二个人.第二,《水浒传》说杨志押运的花石纲在黄河里遇风浪沉没了,这里说杨志在颖州等候孙立,因受风雪所阻,缺少盘缠,才拿祖传宝刀上街出售.第三,《水浒传》杨志遇到的是泼皮牛二,这里遇到的是没有姓名的“恶少”.从故事结构和情理上分析,《水浒传》的故事比《大宋宣和遗事》的故事要完整合理得多.杨志在颖州等孙立,没有道理.押运的官员,遇见风雪,居然会连盘缠也没有了,似乎太说不过去.牛二的胡搅蛮缠,写得栩栩如生,比“两个恶口厮争”这六个字,不知道要生动合理多少倍.在这个故事的发展上,不论施耐庵是不是参考了杂剧或民间故事,都是功不可没的.只是这样一来,杨志的十二个结义兄弟中有林冲,这就不可能让他们在梁山泊前面拼朴刀了.所以《水浒传》中关于押运花石纲的十个制使,除了杨志之外,其余人的姓名都虚化了,而把《大宋宣和遗事》中的十二指使,除了杨志之外,其余十一人(李进义、林冲、王雄,花荣、柴进、张青、徐宁、李应、穆横、关胜、孙立)都另外“分配了工作”,不但不再让他们当指使,而且各人的身世全都变了.在宋江等三十六人中,凡是能和古代的帝王将相“挂上钩”的,施耐庵都尽量让他们“认祖归宗”:柴进最厉害,认了个后周“逊帝”柴宗训当祖宗,从此有了显赫的身世,书中虽然没有明说他是“王爷”,但是“大财主”的身份,是谁也无法和他相比的;杨志认了杨老令公做祖宗;“大刀关必胜”,因为“大刀”二字的联想,认了关羽做祖宗,却实在给关公丢脸.如此等等,不一而足.通过杨志“挑了一担儿金珠财宝”到东京“使用”的情节来看,当时官场的走后门钻营现象,是十分盛行的.杨志这一次之所以后门没有走通,关键的一笔,在于他把银子都花在枢密院了,没有想到最后审批的,却是高俅高太尉.他没有给高俅送礼,高俅自然就“公事公办”了.他的理由十分充份:十个人押运花石纲,九个人都回来了,怎么独独你一个人的花石纲沉没在黄河里了?中途出了事故,你不但不回东京来自首,反而弃职逃亡,可见心中有鬼.如今遇上大赦,不追究你以前的罪错,就够宽大的了,还想官复原职?门儿也没有!把所有案卷都一笔勾销,从此永远也别想翻案了!——如果杨志当初想到留一笔活动资金给高俅送去,何至于被“轰出门来”,落得上街卖祖传宝刀这样悲惨的结局?杨志路过梁山泊,之所以没有答应王伦的邀请落草为寇,有两个原因:第一是“收拾得一担儿金珠财物”,还有走后门活动的本钱,有官复原职的指望;第二是不愿意“玷污了”祖宗清白的名声.他当然知道当强盗不如当官威风显赫,何况“瓦罐不离井上破”,当强盗总有被官府剿灭的一天,当官的只要善于经营,不犯罪错,就可以保一世的荣华富贵.所以在当时当地,杨志绝对不会弃钻营而去当强盗;等到后来丢失了生辰纲,再一次走投无路,又不想自杀,这才不怕玷污了祖宗的名声,上山落草去了.像牛二这样的人,是破落户泼皮的典型.他身无一技之长,却又喜欢喝两口;没有经济收入,就靠胡搅蛮缠,不讲道理,专在街上撒泼行凶,以达到强取豪夺的目的.为什么他“一连闹了几头官司,开封府也治他不下”,以至“满城人见那厮一来,就都躲了”?就因为这一路人没家没业,脸皮死厚,粘上谁谁倒楣:你跟他打,跌了自己身份,你不打他,他打了你可是白打;把他送衙门法办么?他那点儿罪行,又不值得判重刑,关押半年三个月的,一旦放了出来,他找你报复起来,那可真是无所不用其极,能叫你急不得恼不得,他反正不务正业,尽有时间奉陪.因此,大家最后只能采取“惹不起、躲得起”的策略,宁可自己吃点儿亏,也不去招惹他.最后是恶性循环:你越怕他,他越闹得凶.只有碰到像杨志这样的人,才算彻底了断.可是那代价,也实在是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