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焚书坑儒这一政策的得失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30 21:00:22
如何看待焚书坑儒这一政策的得失

如何看待焚书坑儒这一政策的得失
如何看待焚书坑儒这一政策的得失

如何看待焚书坑儒这一政策的得失
任何未被解读的历史事件都是没有什么价值和意义的孤立存在.只有人的解释解读才使静止孤立的历史事件变为活动的和有联系的事件,也只有人才是赋予历史事件意义和价值的唯一源泉.人不同赋予的价值和意义也不同.任何事件都是由多种解释堆积起来的复杂的价值综合体.不存在只有单一解释文本的事件,也不存在优于其他解释的解释,不同的解释文本之间有不同的价值取向和存在意义.对同样一个历史事件根据不同的角度可以有不同的解读,可以引申出不同的价值和意义.
  历史是文人书写的.每一个书写历史的文人都是以自己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书写历史,难免会受到自己知识背景的影响;书写历史的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有意或无意地带有自身知识的局限性、认识的局限性.
  尉缭对秦王嬴政有微辞,而“秦王觉,固止,以为秦国尉,卒用其计策”,尉缭不见杀而见用;候生卢生对始皇嬴政有微辞则见杀.尉缭和卢生同样对秦王嬴政有微辞,但命运却完全不同,此间的差别何在?尉缭以积极的态度提出治国方略,有公心不见用、见富不见荣,故微辞后而离去.卢生方术为骗,骗术将败露之际,微辞而亡,骗术为私心、见富不见荣,微辞后而亡去,故见杀.始皇杀中人以震慑周围人,非议甚少,而杀有儒生背景的方士以震慑天下,则被人诟病,此间冷暖在于:中人为苍生,没有话语权,而儒生为文人,有话语权,且历史是文人书写的.秦始皇嬴政的“暴虐”之名值得商榷和探讨.
  从《史记》简单文字记载的有限事件分析,秦始皇焚书坑“儒”两大事件的背后应该说是两种社会制度、两种文化和两大学派之间竞争和冲突的表现.秦国的郡县制和旧六国的诸侯制之间的制度竞争引发了文化的冲突,招致焚书事件发生;坑“儒”事件的真实情况是秦始皇坑杀了有儒学背景的方士,而非单纯地坑“儒”.后来这个事件之所以被渲染成为单纯地坑“儒”也是学派之争的结果,是由于诵法孔子的儒生为了推行自家的学说有意无意地贬低法家的学说,极力贬低秦朝政治文化制度的选择,当然这是情理之中的选择.这种学派之争最后结果,一方面结束了秦国开创的郡县制社会制度,代之以汉代的中央集权的诸侯制,从某种意义上看,诸侯制的复兴是社会制度的一种倒退;另一方面是儒学的兴起,改变了秦王嬴政开创的以法治国,以儒学安定民心的战略方针和战略方案.以儒学的理论观点评价秦国文化政治难免有偏颇,而且为了突出儒学地位也难免会对秦国的文化政治进行某种修饰.秦始皇嬴政的“暴政”很可能是文字上的“暴政”,文字书写和解释出来的“暴政”,修饰成的“暴政”,而非事实上的“暴政”.
  中国历史上,秦始皇嬴政治下的秦国可能是曾经的最开明的盛世和最繁荣昌盛的时代.但是秦国仅二世就瞬间玉碎而亡的事件,以及随后的文化学派竞争压力下自然形成的对事件的人为修饰,可能完全掩盖了真实的历史.这种通过解释以掩盖真实的历史和因解释而产生的“真实”历史事件对中华民族的发展而言可能是一种巨大的灾难.这个事件终止了“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阴阳之和,不长一类;甘露时雨,不私一物;万民之主,不阿一人”的秦国的哲学、人文政治理念,终止了这个理念下形成的“事皆决于法”的治国方针,终止了与这个理念相应的郡县制政治制度模式,却代之以家天下的政治文化理念,以及与之相应的诸侯制的政治制度.秦国二世而亡这个历史事件不仅断送了秦国的历史,而且也断送了中国社会政治制度改良的基础,此外由于儒学仁政的貌似完美甚至封堵了制度创新的文化基础.秦亡之后,代之以的儒学复兴和其转化为正统而定一尊或许是中国社会政治制度倒退和停滞的根本原因之一,而中国也在中央集权制和分封制的集权和分权的冲突中分分合合的周期律中循环往复中震荡不已.
  三人成虎.历史则是等待被修饰的文弱小姑娘.文字作为重要的修饰工具,它所具有的表达、解释和解构权利世界的工具作用,令人敬畏和恐惧.经过文字两千余年的修饰,秦国,这个历史长河中漂流的小姑娘,被修饰打扮成了“暴政”的代名词,而真实的秦国很可能是文化高度发达,人民生活富裕,政清人和的盛世.文字作为一种符号,它强有力的修饰作用令人叹为观止,文字通过其所具有的记述、表达、解释和解构的能力充分展现了它无穷的修饰威力和魅力,它的威力可以使真实的事件变得模糊,变得不那么真实,甚至是虚伪的;也可以使虚伪的、没有意义的事件变得有意义和价值.由儒生书写的秦国法家的“暴政”历史,完全隐去了“暴政”下的富强和繁荣,以致真实的历史显得那么不真实?!